推广 热搜:     法治中国 

检察机关依法对宋亮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

   日期:2021-10-14     浏览:380    评论:0    
核心提示: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甘肃省委原常委,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、副省长宋亮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
 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甘肃省委原常委,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、副省长宋亮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亮享有的诉讼权利,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被告人宋亮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,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、主任,赤峰市委副书记,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,乌海市委书记,自治区党委常委、通辽市委书记,甘肃省委常委,省政府党组副书记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或者利用本人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 
打赏
 
更多>同类新闻资讯
0相关评论

推荐图文
推荐新闻资讯
点击排行

网站首页  |  广告服务  |  关于我们  |  联系方式  |  使用协议  |  版权隐私  |  网站地图  |  排名推广  |  广告服务  |  积分换礼  |  网站留言  |  RSS订阅  |  违规举报